1. 固定價格 這是國際貿易采用較多的作價方法。在價格條款中應至少具備如下四個方面:
(1)計價的數量單位 例如"每公噸";
(2)單位價格 例如"100";
(3)計價貨幣 例如"美元";
(4)貿易術語 例如"FOB廣州";
(5)其它約定。
2. 非固定價格
(1)暫不作價
1)按交貨或裝運時的國際市場行情再行確定價格;
2)以X年X月某地的有關商品交易的收盤價格為基準加(或減)X美元;
(2)暫定價格
1)滑動價格:P=P0*F(X)
式中P為交貨價格;P0為合同確定的基本價格;F(X)為合同確定的交貨價格計算函數。
2)協商價格:在合同中可規定價格的協商條款,但一定要明確在協商無結果時采用何種價格。